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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2-02-23 14:34: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基本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省检察院和兰铁检察分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本院的工作,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3.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办理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5.对本院直接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负责检察机关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6.对本院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在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和兰铁检察分院的指导下管理本院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院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7.在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和兰铁检察分院的领导下管理和考核本院检察机关相应职级的干部。依法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和兰铁检察分院审核批准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8.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经司法体制改革后,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由省检察院垂直管理领导,各项经费纳入省财政保障,为省检察院部门预算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

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行政人员编制数为25人,实有在编人数19人,聘用书记员7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本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724.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4.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724.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724.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46.3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4.2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8.54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478.0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6.20万元,相比2021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业务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物业管理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5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4.56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14.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该项非税收入仅指银行利息收入,均不涉及其他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21.2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86.79平方米,价值106.54万元;业务用房3883.21平方米,价值704.63万元;院落及其他1314.96平方米,价值137.8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价值188.0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74.28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71.3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业务费

项目概况: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共有三个项目经费(物业管理费、检务综合保障经费、业务费),根据2021年绩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业务费为重点项目进行评估报告。

立项依据: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各项政策,统筹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举措和任务,强化综合配套。

实施主体: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施计划:为推动智慧检务工作全面实施,增强中心机房的运行效率,确保检察专网安全运行,此次的检察专网门户网站升级和检察专网安全设备的升级改造满足检察内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等业务网络的使用,加快了网络故障的响应速度,缩短了故障处理所需要的时间,提升了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运行稳定性及运维管理效率,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使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有力的促进了信息网络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大提高了办公、办案软件的运行效率。

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为90.00万元,为省级财政统一安排,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

预期总体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服务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主线,强化政治责任意识,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履行铁检职能,强化铁检业务、队伍和智能化建设,为新时代平安铁路建设、法治铁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度,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按要求规范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管理100%全覆盖。2021年度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共有3个项目,项目预算拨款收入246.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8.2万元,2021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6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2.绩效运行监控: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检察机关资金使用绩效水平,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7号)文件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确保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质量,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3.绩效评价:根据省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财务具体负责完成绩效评价编制工作。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共有三个重点项目经费进行了评价(物业管理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业务费),根据2021年绩效考评结果,三个项目自评结果都为“优”。

4.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完善预算编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其中项目绩效评价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项目支出涉及的资金相对集中,项目目标也比较明确,成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突破口。随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其评价结果应用也得到了显著进展。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物业管理费、业务费,涉及财政支出246.2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4个,涉及财政支出246.2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2.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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