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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2020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1-01-08 10:46: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我院在省院和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认真谋划部署,细化实化“六项重点工作”,深入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动“六项”重点工作

1、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稳定。一是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政治安全这根弦,结合管辖范围,与铁路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梳理涉铁案件中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案件。二是组织干警观看保密教育视频,充分认识到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干警保密意识和保密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建立网评员和宣传员网络宣传新阵地,结合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积极跟进新思想新舆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引导网络舆论主流思想,加强涉检舆论正向引导,筑牢网络平台意识形态的新阵地。

2、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涉铁民营企业武威市型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武威众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历程、经营理念及经营销售特色,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正确面对当前形势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坚定发展信心,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联合凉州区工商联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民营企业家与铁路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了解铁路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加深对铁路检察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收官之年,我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全力做好专项活动收尾工作。一是对近五年所有刑事案件进行了“回头看”,查找案件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是否存在“保护伞”等。截至目前,辖区内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和涉黑涉恶案件。二是加强与武威铁路法院、武威铁路公安处的沟通协调,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工作进展以及提前介入方面形成合力。

4、助力铁路疫情防控。在认真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基础上,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一是根据复工复产返程出现返岗客流高峰,武威车站疫情防控工作量加大的实际,组织9名青年志愿者在武威车站开展为期20天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完成疫情防控信息登记采集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捐赠活动,在得知武威车站疫情防控物资紧缺情况后,多方协调,采购一次性防护口罩400个捐赠武威车站,助力铁路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根据省院、分院机关党委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党员干警自愿捐款活动,24名党员共计捐款2800元。

5、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院坚持“走出去”,加大校检合作力度,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学生遭受不法侵害的自我防线。一是在嘉峪关市第二中学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700余名师生聆听了普法宣讲,获得师生一致好评。结合12.4宪法日,在武南铁一小、铁二小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宣讲过程精彩生动,营造了师生遵从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小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为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针对刘某某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刘某某患有传染病从事餐饮工作的情况,向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库尔勒客运段发出检察建议。并在库尔勒客运段召开了座谈会,开展法治宣传。该段根据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6件14人,与去年同期受理的3件5人相比,案件数上升100%、人数上升225%,人数上升225%。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5人,不批准逮捕2件8人,不捕率为50%。受理武威公安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19人,较去年同期移送起诉的3件4人相比,案件数上升100%,人数上升375%;经审查,提起公诉4件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2人,经法院审理作出有罪判决4件17人。

一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办理的案件中,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100%;落实值班律师到场、犯罪嫌疑人签订具结书等工作程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均予以采纳。二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严格审查批准逮捕条件,切实提高批准逮捕案件质量。在办理陶某某盗窃案中,承办人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发现陶某某虽持有精神疾病证明,但无法确定其精神是否正常,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全方位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一是对辖区东起打柴沟、西至玉门共计20个所队全面开展了立案监督工作。通过审查,未发现各所队有违规立案、撤案、处理程序不当、结果不公的情形。二是在嘉峪关车站派出所,发现在K454、K544等外局旅客列车上,存在购买短程车票,故意隐瞒、拖延乘车行程,向旅客低价兜售私自采购的食品、饮料。据此情况,向铁路部门建议,来源不明的食品存在危及旅客生命安全的隐患,应把好列车各个关卡,保证旅客“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在黄羊镇车站派出所了解到,位于黄羊镇的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频繁从线路监管薄弱地段翻越防护网,进入铁路线路拍照。我院对此情形高度重视,督促该所强化薄弱地段监管,加强对管内线路巡逻。

3、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是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宣传。依托派驻嘉峪关铁路地区检察室,邀请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工务段、供电段等五个铁路单位的六名联络员代表召开联络员座谈会议,介绍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内容,增强职工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对酒泉、酒泉南、嘉峪关、嘉峪关南等车站派出所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涉疫情行政案件,依法支持和保障公安机关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加强对当事人涉疫情相关法律权利保护。三是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为重点,对近3年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所办理的1072件一审民事案件进行梳理,其中涉铁民事案件20件,主要为各类合同纠纷,均未提起上诉,确保检察监督履职到位,不留死角。

4、抓特色、育亮点,发挥专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治理。自分院“发挥专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普速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积极发挥铁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专门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迅速行动,助力解决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与管内铁路单位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利用我院与管内铁路单位形成的合作机制,对管内普铁外部环境隐患库中2166条问题进行筛查梳理,针对兰新铁路武威、张掖、酒泉段55处(侵界林木32处和彩钢棚(房)19处,涵洞2处,轻质漂浮物防尘网2处)重点线下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调查后,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15件,以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公益诉讼最佳状态”的理念,通过诉前程序向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消除了辖区内铁路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良好,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贡献了铁检力量。

(三)着力强化内外监督,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1、规范案件管理。一是严把源头关,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各类案件,共接收案卷21册,光盘41张,接收法律文书242份,完成送案审核10案,移送案卷17册,法律文书311份。二是流程监控各类案件27案,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源头填录问题136处,及时督促办案人员填录案卡;接收入库登记涉案款项1案59732元,涉案物品3案27件,目前全部随案移送出库。

2、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以公开促公正,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法律文书6份(其中不起诉决定书2份),重要案件信息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2次。二是自觉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服务,接待律师6次,接受律师电话咨询2次,按规定做好律师阅卷申请并安排阅卷6次,为律师刻录电子卷宗光盘6张。三是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升案件办理的精确性,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四是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持续落实,确保100%回复答复到位。

3、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按照分院《关于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5件刑事案件、1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督促完成落实整改,同时对整改后的案件再次进行核查,提高了办案质量。

(四)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铁检队伍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多样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一是通过中检网、公务员培训网等平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每月至少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等载体搭建多元学习平台,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学习的自觉性。三是在推进学习“四史”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以举办“读书日”、“演讲比赛”、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等系列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观看红色影片《惊沙》《金刚川》,联合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在临泽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临泽战役纪念馆开展“追忆革命征程,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史、党章教育,提高了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队伍履职能力。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激发干警专业活力,提升履职本领。一是为增进武威铁路公检法干警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同感,举办了“武威铁路公检法一体化刑事法律业务培训班”,武威铁路公检法三机关共50余名干警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思想政治理论基础,加深了法律专业知识,拓宽了办案思路。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民法典学习,为全院干警购买民法典书籍、组织干警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民法典视频网络培训5次、积极参加兰铁分院在省委党校组织的民法典专题培训1次,与武铁法院联合学习“检察官、法官民法典同堂实体培训班”视频5次,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精准适用民法典。三是围绕“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开展培训,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开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和公益诉讼办案技能培训共计11个班次,提升了干警业务能力,提高了办案技能。四是持续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院领导率先垂范讲党课、讲业务4个班次,起到了以讲促学,以学促干的作用。五是全年共完成中检网培训26期,甘肃省公务员网培训2期。通过以上各类型的培训,使我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层层签订《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根据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时反映并记录上报,确保了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三是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通报,不断提高干警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四是高度重视并配合分院对我院的首次政治巡察,自觉接受“政治体检”,保障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检务保障,为铁检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是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并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室内装修设计,配齐了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已建成使用。二是档案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省一级达标测评。省院办公室、武威市档案局组成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测评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测评打分、反馈意见四个程序,以933分顺利通过测评,达到了省一级标准,是分院系统唯一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省一级标准的基层院。三是检委会工作。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检察长列席武威铁路法院审委会2次,共同讨论案件、制定《关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衔接办法》。四是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起草和编发信息58期、简报6期。其中:32篇被省院内网和检察新视野栏目采用,分院转发41篇;完善检察宣传新机制,建立网评员+宣传员制度。截至目前,转载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380篇、微博1560篇、今日头条公众号1400篇;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5篇。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今年,我院整体工作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铁路安全、保障改革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需进一步加深。三是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单一。近3年所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为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等问题涉及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案件,铁路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危化品管理、工程质量安全、铁路站线文物保护、铁路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案件仍未取得突破。四是民行监督检察管辖问题难以解决,监督主体存在争议。

三、2021年工作总体思路

2021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和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新变化,强化责任担当,为实现“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贡献铁检力量,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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