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未检工作 > 正文
未检工作

法润童心,“典”亮成长路

时间:25-05-16 10:31:3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叮铃铃--”下课铃刚响,三年级的小迪就发现学校操场有了新变化,鲜艳的红色宣传横幅,天蓝色的宣传册整齐的摆放在操场前的桌子上,还有许多没见过的叔叔阿姨,他小小的脑袋有着大大的问号。

   这正是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结合小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倾力打造的民法典校园专列,200余把小折扇上印着精选的民法典宣传法条,为小朋友们提供了“沉浸式”普法体验。


 

一、认识身边的“守护盾”

“同学们知道吗?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一位‘守护者’在默默保护我们。”检察官拿着印有民法典法条的折扇一边为小学生消除夏日的热浪,一边陪伴他们探索民法典的奥秘。7岁就要上学接受义务教育,8岁就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课外书,12岁就可以骑自行车上学……,这些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让民法典略显生硬的法条变成通俗易懂的知识留在了懵懂少年的印象中。

二、法律知识情景课堂

   “小钰用手机给游戏充值800元,这笔钱能退吗?”在阵阵提问声中,法治课堂拉开了序幕。“能!”当听到这略显稚嫩又坚定有力的回答时,检察官趁机讲解起了民法典第19条:“8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代理人同意”,然后检察官结合网络打赏、直播购物等新型案例展开叙说。


     三、生动有趣的沟通“桥”

 “嗖≈”当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的纸飞机从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同学们的目光被天上的纸飞机吸引,飞机最终落入了四年级小伟的怀里。“小朋友,8岁小董因为调皮推到了路边的标识牌,把路过的小祥头划破了,怎么赔偿他呢?”“应该由小祥自己赔。”小伟闪着大大的眼睛回答到,“对,也不对”检察官告诉他:“一般来说,应该由小董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爸爸妈妈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小董有自己的财产,那么就要小董自己承担咯,不足的部分,可以由他的爸爸妈妈承担”


此次普法活动在传统法治课堂模式的基础上,创新的融入沟通互动的方式、小折扇和纸飞机的宣传物品,从学生学习基础出发,结合学生天真纯洁的特色,增强了学习的趣味性,让民法典更加贴近生活,更加“活”起来、“动”起来。

“这次的宣传让孩子们在开心快乐中学习到了知识”,学校陈老师如是说,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让法律从课本走进现实,是系好“法治纽扣”的重要举措。法治副校长在预防校园霸凌、维护学生权益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取向,引导青少年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