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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检察建议发挥未检职能 开展法治宣传推动社会治理

时间:20-01-09 15:55: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运用检察建议发挥未检职能

开展法治宣传推动社会治理


为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我院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积极开展犯罪预防。近日,我院李孟勋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前往发案单位新疆库尔勒客运段,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开展了法治宣传工作。

库尔勒客运段高度重视我院法治宣传活动,该段木塔书记、纪检书记、办公室主任及保卫科长等相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李孟勋副检察长介绍我院办理的被告人刘某某猥亵儿童案件的基本案情及处理情况,并指出被告人刘某某为库尔勒客运段K544列车厨师,是艾滋病患者,不符合从事餐饮工作的要求,存在着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该段在餐车工作人员使用方面存在漏洞。为了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切实做到打击一点,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向库尔勒客运段提出了加强铁路职工和聘用人员法治教育,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和加强对餐饮承包单位监督管理,确保旅客舌尖上安全的检察建议。

木塔书记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予以全部接受,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法制教育,让职工从内心敬畏法律,严守道德底线;要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要让餐饮外包公司负责人参加段每周一次的生产安全交班会,汇报每周的生产安全情况。

会后,李孟勋副检察长一行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交流学习,该院副检察长赵敏主持交流活动,该院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赵敏副检察长介绍了该院基本情况,刑事、民行检察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对我院送达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李孟勋副检察长也介绍了我院基本情况。双方就管辖问题、人员培养、认罪认罚、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开展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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